9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位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关于P2P领域的具体监管办法正处于成稿前的修订、意见征求和会签流程之中。而除负责牵头的银监会外,《网贷办法》可能将得到包括公安部、工业信息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内不少于三个部委的会签参与。
消息一出引起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笔者认为,今年以来监管层精心下了一盘大棋,为监管细则出台乃至后期执行架桥铺路。下面,我们来逐一分析已浮出水面的监管主体,看看网贷行业将迎来哪些挑战和新机遇。
公安部
先谈谈最近搅得网贷行业惊魂不断的公安体系。8月以来,深圳地区掀起了一场由公安经侦牵头的核查行动,国湘资本、融金所等当地多家平台员工被带走协助调查。有消息称,深圳被查或可能被查的平台数量将达到30多家。而除深圳之外,类似行动同样出现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并且各地公安的排查重点锁定在设资金池、发假标、自融等违规行为。
毫无疑问,这场核查风暴引起了行业极大震动,每天被通报的调查情况看得网贷人难以适从,各方人士也纷纷探究背后的根源。
银客网总裁林恩民分析到,此次大规模核查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维护行业秩序,对一些违法违规的平台进行打击;另一方面,目前P2P平台数量多,但良莠不齐,平台跑路、坏账等负面事件不绝,有必要进行调查和规范。
其实,笔者觉得在P2P监管细则出台前夜,公安体系掀起核查风暴,从一个侧面预示了公安部在未来监管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与以往等到风险暴露有人报案才调查不同,此番深圳经侦部门有一个显著特点即是主动参与、主动打击。经侦力度加强,跑路事件可以提前扼杀,对投资人而言减少了损失,对行业而言降低了恶性事件概率。而从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说,也许未来公安部门对P2P平台的走访、座谈、调查会变成常态化。只有经得起公安部门调查的平台,才有生存的空间。
中国人民银行
笔者认为,网贷监管绕不开央行。这不仅因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更因为我国征信基础薄弱急需完善,以及《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P2P平台资金需银行托管。
首先,新生的网贷行业一直游离于央行征信系统之外,成为一条“漏网之鱼”。借款人信用信息的缺失放大了P2P平台的经营风险。此前,个别P2P网贷公司向央行提出纳入征信系统的申请,但由于缺乏监管主体一直没有下文。试想下,如果央行成为网贷监管主体,那么P2P接入权威征信系统的就会成为可能,P2P平台的风控能力也将得到提高。
第二,实施P2P平台资金银行托管与监管层保护投资人资金安全的监管底线一脉相承。在此次核查风暴中,资金池是警方打击的第一点。近些年出事的平台有300多家,基本上都是资金池模式的,比如卷款跑路、挪用资金为平台自身所用、垫付逾期项目等都会造成平台的运营危机。但当银行成为资金的托管方后,这些现象将会发生改变。
林恩民曾具体介绍到,银行通过资金托管的形式可以对借款人的信息、借款行为、资金流向、平台资金总量进行整体了解,而投资人的钱不经过平台就能直接到达借款人的账户,几乎消灭了平台自建资金池的可能性。
由此可见,央妈出手管孩子将有利于平台交易操作正规化、运营信息透明化,对投资人来说也是一种有效的保障,这或将成为P2P平台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工信部
最后说到工信部的监管作用,我们要回到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法”。《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换言之,如果想从事P2P网贷业务,都需要进行网站备案,否则就不能从事P2P网贷业务。但是,据了解只有极少数的平台进行过ICP备案。有数字显示,在较为活跃的1500多家平台中,进行ICP备案的平台不超过百家。
笔者认为,这源于之前关于P2P实行牌照制还是备案制的讨论一直盖棺未定。现在,监管层确定了备案制的方式,只要平台符合相关的条件就可以去备案,可以充分调动平台的自由发展,也可以促进平台利用现有的制度进行创新。
针对多部委共同参与网贷办法意见征求与会签的可能,有业内人士认为P2P尚属新生事物,因而不宜实施过多监管。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协同监管可预防“执行难”的问题。
“从目前透露的信息看,监管细则大方上还是按照《指导意见》来。”林恩民就谈到,形成多部门协同式分工监管源于P2P行业涉及领域较多,这有利于监管工作分工和责任划分的细化,能较大程度促进监管细则得到贯彻执行。
综上所述,在笔者看来,众多信号显示网贷行业面临新的形势,政策趋严但发展环境趋好。在这样的背景下P2P平台的分水岭已经出现,大浪淘沙中,大鱼吃小鱼,中小平台被兼并收购,不合规的平台将陆续被市场淘汰。而对于合规且有实力的大平台来说,又将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