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湖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娄底市纪委日前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包括娄底市水利局职工赵路公车私用问题;娄星区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宇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工作纪律问题等。
娄底通报的6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
娄底市水利局职工赵路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6月21日(星期日)上午11点,娄底市水利局接省防讯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来电,未来24小时气象预报红色预警,要求密切关注雨水情况。中午12点30分,办公室主任舒红宇按局主管防汛工作副局长刘新文的安排,派职工赵路驾驶公车湘KQ1589赴涟源市鸡爪塘水库抢险。返回途中,赵路接到岳父突然生病需要到娄底治疗的电话,随后,赵路未经请示擅自驾驶湘KQ1589前往邵东岳父家。赵路的行为违反了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娄底市水利局给予赵路警告处分,扣发其2015年上半年车辆安全奖;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办公室主任舒红宇诫勉谈话。
娄星区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宇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工作纪律问题。2011年12月至2013年11月,未经组织批准,陈宇辉违规在娄底市华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兼任顾问,兼职取酬共计77682元。2015年3月至6月,陈宇辉为躲避经其借款给华鑫公司的部分债权人,长期没有正常上班,严重违反单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娄星区纪委给予陈宇辉开除党籍处分。
娄星区农办秘书组长彭国龙、纪检组长彭少仪在市纪委作风督查中弄虚作假问题。2015年3月4日,市纪委明察暗访组在娄星区农办检查时发现临聘人员金某上网浏览购物网站,检查人员登记时,金某隐瞒其真实身份,伪称自己为无关人员。暗访组找区农办秘书组长彭国龙,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少仪了解核实情况,彭国龙、彭少仪没有如实反映金某的真实身份是单位临聘人员。上述行为妨碍了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落实,娄星区纪委给予彭国龙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彭少仪党内警告处分;区农办对临聘人员金某予以解聘。
冷水江市禾青镇杨坪村村委会主任段玉平违规操办酒宴问题。2015年4月11日,段玉平的儿子段鹏、儿媳刘姣在老家为儿子办满月酒宴,其中段玉平的朋友肖某、杨某等10余人及少部分杨坪村村民参加了酒宴,段玉平收取了礼金。该行为违反了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冷水江市禾青镇党委给予段玉平党内警告处分。
冷水江市城东学校校长梁积林违规驾驶公车并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五一”期间,梁积林两次驾驶公车湘K5CD19前往涟源市看望其受伤的母亲,事后他主动向单位财务室上交360元车辆使用费。该行为违反了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冷水江市纪委给予梁积林党内警告处分。
新化县坐石乡坐石群工办总支书记蔡驰宇违规操办寿宴问题。2015年1月30日,蔡驰宇及其弟、妹等人在新化县上梅镇天华南路七号菜馆为父亲七十岁寿宴操办酒席24桌,蔡驰宇收受亲戚以外公职人员、村干部3800元礼金。该行为违反了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新化县委对蔡驰宇给予免职处理,新化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昨天公布六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2014年6月,后安岭村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共计28人,在一次参观结束后用公款吃自助晚餐,花费人民币3514元,怀柔区纪委常委会议上月决定,给予后安岭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刘宝权党内警告处分。
河南一法院4名领导因履行廉政主体责任不力被处分,今年以来,河南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李应斌作为分管质监站工作的副局长,对质检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监督不力,致使质检站主要领导顶风违纪、连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应承担领导责任。
遵义市纪委给予桐梓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杜隆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桐梓县政府党组成员(原计生局局长)毕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顺市纪委给予市农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郭俊超和安顺市农业科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张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涂江顺、林龙生、伍巨、白世友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