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试管婴儿出生 户口定为非婚生子
长江日报| 2015-09-28 10:00:11

   本报讯(记者耿珊珊 张美珍)“夫妻一起去做的试管婴儿,孩子出生了我们却离婚了。”近日,家住硚口的郭女士抱着不到3个月的宝宝来到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称想上户口被告知宝宝为“私生女”,想讨个说法。

   2000年,25岁的郭女士与大她6岁的汤某结婚,在一次宫外孕后,因输卵管堵塞,郭女士四处求医也无法怀孕。

   2008年,夫妻俩决定通过医学手段做试管婴儿。2014年,医院成功为他们培育成活7个胚胎。当年4月20日,医生将两个小新胚移植进郭女士子宫,其他5个进行囊胚培养冰冻保存,因两个小新胚在子宫内没能着床,怀孕失败。

   为要孩子,夫妻俩一直相互理解,配合诊治,但此次失败让非常喜欢小孩的汤某有了波动,抱怨也更多起来。

   郭女士考虑到丈夫已45岁,又是家里独子,自己却不能怀上孩子,深感愧疚,于是提出离婚。去年7月,两人办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两人仍住在一起。郭女士母亲看两人感情仍好,便建议他们再去医院试试,作最后的尝试。

   去年11月,医院将两个成熟的囊胚移植到郭女士体内。再检查时,其中一个胚胎已成功着床,郭女士怀孕了。

   女儿降生一个多月,郭女士为女儿取名后,到当地派出所上户口,却因没有结婚证,宝宝被定为非婚生子,颇感委屈的郭女士认为孩子是有父亲,且胚胎成活是在婚姻期内,应属婚内生子。

   接受郭女士咨询后,公益律师、湖北晨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迎认为,试管婴儿和普通婴儿只是胚胎培育的方式不同,出生后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我国法律并没有“私生子”、“私生女”的说法,只存在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区别。

   他表示,郭女士和丈夫虽然离婚不离家,但孩子出生时父母已离婚,理应属于非婚生子女。

分享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