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法院检察院一把手亲自出马 审理盗采砂石案
北京青年报| 2015-09-30 05:00:08

   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为了赚钱,乔某夫妇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开着挖掘机在自家院子里盗采砂石。昨天上午,两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在怀柔法院受审。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审判长由怀柔法院院长辛尚民担任,公诉人则是怀柔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据了解,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共同出庭办案,这在北京法院系统还是第一次。

   昨天上午9点半,怀柔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坐在公诉人席上,怀柔法院院长辛尚民敲响法槌。本案中,乔某和徐某是夫妻,两人在怀柔某村承接了一个荒地废坑回填的项目。而除了回填任务之外,乔某还被要求看管院子,防止有人来盗采砂石料。原本乔某一直按部就班地对大坑进行回填,但渐渐地,乔某就觉得这个活儿不够赚钱,于是他开始打起了院子里砂石的主意,“想着挖沙子赚点钱”。于是乔某开始联系铲车、大车等挖掘设备,并在今年4月开始,在承包的大院西南角开始了盗采砂石的活动。乔某盗采砂石的院子有一个足球场大,为躲避查处,乔某特意雇了外甥沈某在通往院子的道路上设置岗哨,负责盯着执法人员。看到执法人员靠近,沈某就通过对讲机给乔某报信。

   5月15日,经群众举报,乔某和徐某在大院内被警方抓获。经相关部门鉴定,乔某和徐某开采的砂石料属于矿产资源,两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建筑用砂4600余立方米,价值人民币6万余元。检方以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李继征检察长提出了公诉意见。他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造成矿产资源损失5万元以上的则必须立案,主观上,二被告人明知没有开采手续而盗采已经构成非法采矿罪,鉴于二被告人当庭认罪,如实供述罪行,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休庭10分钟后,辛尚民对此案进行宣判。法院一审以非法采矿罪,判处乔某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1万元,判处徐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万元。宣判后,乔某和徐某均表示不上诉。

   李继征表示,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属于重点打击对象。对于今年他出庭担任公诉人,李继征说,怀柔区偷采砂石、偷盗矿产的现象很多,但是打击起来很难,大多案件都是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真正进入刑事处罚的少之又少。他选择这个案件是表明检方的态度,对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要坚决打击,出于这个目的,他才特意选择这样一个案件提起公诉。

   辛尚民则表示,怀柔法院案件受理数量以年均8%左右的速度上涨,他审案是法官本色的回归,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可以充分发挥院庭领导的表率引领作用,进一步释放优质审判资源,疏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


  于是乔某开始联系铲车、大车等挖掘设备,并在今年4月开始,在承包的大院西南角开始了盗采砂石的活动。经审理,此案当庭宣判,法院认为乔某、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处乔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女子去中介登记征婚,失败之后气急败坏,竟抡起板凳砸向“媒人”。看到乔某被砸伤,魏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太不理智,主动出钱为乔治疗。乔某包扎好伤口后来到派出所,面对魏某诚恳的道歉态度,乔某表示能体会魏某作为一个女人没有对象的心情,也觉得魏某是弱势群体可以原谅。


  出租车司机乔某原本收入丰厚,生活殷实,却因迷恋上赌博,在短短半年之内输掉了500万元。因犯诈骗罪,乔某近日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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