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店卖出“百元白粥” 被罚5000元并退款致歉
新华网| 2015-10-12 17:27:00

   记者11日从江苏省常州市物价局获悉,常州“天价白粥”价格纠纷事件有了处理结果:涉事粥店因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被常州市物价局按处罚上限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店方向常州市物价局表示,将主动向消费者朱先生道歉,并退还粥款100元。

   据了解,10月5日晚,常州市民朱先生一家在常州荔茵潮汕砂锅粥御园加盟连锁店用餐时,因一锅售价100元的砂锅白粥,双方产生了价格纠纷。朱先生于8日下午通过12358价格投诉热线向常州市物价局进行了投诉。该局立即受理并立案,并于9日派出检查组到店方进行了现场调查。

   常州市物价局调查认为,店方有权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制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但应当履行明码标价的义务,公开标示并主动告知消费者。但涉事粥店并未在菜单上写明“百元白粥”价格,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常州市物价局决定按照《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涉事店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按处罚上限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物价部门同时建议消费者在消费时增强维权意识,问清价格和消费内容,并注意保存发票、单据等消费凭证,在发生价格纠纷时及时与物价部门联系反映,或者通过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留存证据,为价格监管提供支持,也为自身维权提供依据。


  关键词:砂锅粥;百元白粥;价格法;物价局;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菜单;御园;常州市民;市场供求状况;立案

   说两句


  10月10日下午,常州市物价局发布了“常州百元白粥”的调查结果称,常州荔茵潮汕砂锅粥御园加盟连锁店(以下简称店方)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物价部门按处罚上限,对该店方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常州百元白粥”事件有了新进展。店方也认识到自身的问题,积极配合调查处理,表示将主动向消费者朱先生退还粥款100元,并对其表示歉意。物价部门表示,按照《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店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按处罚上限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常州“百元粥店”被罚5000元,(记者 葛小林)“常州百元白粥”事件有了新进展。店方也认识到自身的问题,积极配合调查处理,表示将主动向消费者朱先生退还粥款100元,并对其表示歉意。物价部门表示,按照《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店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按处罚上限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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