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对一批问题环评机构及个人作出处理
中国新闻网| 2015-10-13 21:40:06

   中新网10月13日电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今日通报2015年度环评机构检查情况。决定对一批问题环评机构及个人作出处理、处罚。环保部表示,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全国范围的专项整治行动,将继续严厉打击环评资质出租出借等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部通报称,根据近期开展的2015年度对部分省区市环评机构的检查结果,总体上看,环评机构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多数机构能够在资质、人员和质量方面达到要求,但仍有部分机构存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低劣、环评工程师挂靠等问题。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介绍说,根据环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环境保护部决定:

   一、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6家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的机构予以限期整改;

   二、对存在挂靠行为的吴冬梅等16名环评工程师给予通报批评,记入环评诚信信息系统;

   三、对涉及人员挂靠的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等7家机构予以限期整改;

   四、对环评工程师数量达不到要求的忻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等53家机构取消环评资质或降低评价等级、缩减评价范围。

   程立峰说,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全国范围的专项整治行动,将继续严厉打击环评资质出租出借等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已颁布,将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环保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全面强化环评机构监管,对环评文件质量低劣的机构和编制人员,一经发现,负责审批环评文件的环保主管部门均有权直接处理、处罚。

   程立峰表示,推动环评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环评机构应本着对社会、对环境、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守法守规、规范从业、健康发展。同时,欢迎广大公众对环保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举报。


  记者郄建荣环保部今天公开发出关于开展全国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环保部说,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公众可对环评机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中国环境报讯福建省环保厅近日首次对在全省开展业务的环评机构及其环评人员信用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对评定为一般失信的22家环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3个月,限期整改期间不得承接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对注册地在福建省的环评机构,6个月内不予支持其申请办理升级、增加业务范围等工作。


  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环保厅获悉,黑龙江叫停环评“红顶中介”,目前12家有环保部门背景的环评机构均已停止收揽相关业务。黑龙江省委巡视组8月在专项巡视意见中提出,黑龙江省环保厅及各地市环保局均设有直属单位承接环评任务,“红顶中介”问题突出,解决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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