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追踪报道景区天价中药。
《还在百度“斛”字万元石斛已磨成粉》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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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云南泸沽湖“天价”石斛 一把要价3000元》见报。在之后4天时间内,本报接到了170个投诉在景区买到“天价”中药的电话,并追踪报道了游客在西安大雁塔、云南大理剑川景区观景台、云南丽江大东乡的三例“磨粉后遇高价”的遭遇。
随即,西安大雁塔当地旅游局、云南大理剑川县等有关部门主动联系本报记者,希望协助消费者维权。截至13日,此上三篇追踪报道所涉及的消费者均收到了商家退款,分别为4000元、12600元、13000元。由此,一场喧嚣的天价中药风波得以平息。
10月5日,广安游客张先生在大理剑川剑湖观景台购买800克石斛,被强收12600元,“打粉的时候,我还在百度‘斛’字。”(本报11日报道)
13日上午,云南大理剑川县旅游委联合当地工商、食药监局、综合执法大队,到剑湖观景台事发店铺执法检查,并约谈店铺相关负责人,责令其全额退款。目前,该店铺已停止售卖各类中药材。
退款 剑川县4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剑川县旅游委副主任李强向记者介绍,报道出来后,大理白族自治州和剑川县各级领导非常重视。13日上午,剑川县四个部门共10位执法人员,到涉事店铺检查,未在店内看到石斛、天麻、玛咖等中药材,也未发现有打粉机。
店铺李经理承认,国庆节期间确实在店内卖过中药材,并且加工成粉,与华西都市报报道基本相符,“但是店内并没有消费者所怀疑的托儿,店员也未围上去强制消费。”事情披露后,店铺上级公司已对其下达了停止售卖的通知。
随后,执法人员检查了该店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并查询其进货渠道。“手续是有的”,李强说,如果真是500克(石斛)打粉后变成800克,则涉嫌欺诈。但是目前暂时没有录音、视频等证据证明店家有药托、强行买卖以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还暂不能对其进行处罚”。
价格上,剑川旅游委曾联合当地物价部门走访调查,中药材是市场自由定价,只要商家明码标价、没有误导消费、未强买强卖,消费者讨价还价是可以的。
“但只要消费者提出退款,我们会责令商家今日之内全额退还。”李强随后电话联系上张先生,对其在丽江不愉快的行程表示遗憾和歉意,并感谢张先生及时向当地职能部门曝光和投诉,同时也感谢媒体监督。他说,当地旅游局将进一步整改,“打算让每个店铺上缴一些质量保证金,一旦有投诉反映,经核实后就从保证金中抽出部分给消费者。”
枝节 商家索要“无欺诈”字据
13日下午3点,张先生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称,“刚接到商家电话,对方说要拿退款,必须写一个证明,证明(购买过程中商家)没有欺诈和强迫,药是真的,没有托儿。但我不会写一个字给他!”张先生说,当初店员确实是拿着POS机追出来了,他拖家带口担心人身安全,最后只能刷卡走人,“当时我没有想到要拍照摄像,我只晓得我买的药根本值不了那么多钱。”
他告诉记者,“就算不退我钱也没有关系。我真正的目的是让更多人晓得,不要再上这种低级的当。”
随后,记者将此商家要求立字据的情况告诉了剑川县旅游委副主任李强,他说,“我们没有要求字据。我马上问问。”下午4点,李强回复记者,张先生将东西快递出去后,凭快递单可以收到退款。
下午4点31分,张先生的手机收到了汇入款12600元。 华西都市报记者何艾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