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人社部昨天发布公告,2016“国考”报名时间确定为2015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5年11月29日。本次考试12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计划招录2.7万余人,相比去年的2.2万增加五千余人,意味着今年的招录人数刷新了去年创下的历史最高值。
报考:仅面向体制外人员
以往每年的“国考”大军中,除了想要进入到公务员体制内的人员报名外,还有非中央机关在职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报考。2016“国考”新规定出台:中央机关面向基层机关选拔公务员将主要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中央机关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也就说,在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将不能再通过报名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
据了解,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自2011年试行以来,今年已是第5年。遴选的公务员,综合素质高,熟悉基层工作,在中央机关认可度高。因此,国家公务员考试今后将仅面对体制外人员,对于已经进入到公务员系统中的基层公务员,如果想进入中央机关,只有公开遴选渠道。这一方面是避免了与体制外人员拼笔试、面试;另一方面,由于公开遴选人数与国考相差悬殊,也缩小了报考职位的范围。
考试:探索分级分类考试
在2016“国考”中,“坚持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仍然是“主旋律”。首先市(地)级以下职位以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职位,原则上安排10%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重点招录大学生村官。
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报考年龄、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
最严:考生作弊将入刑
往年对恶意注册、抄袭或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今年“国考”将加大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力度。修改后的《刑法》已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网信办、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公告”,要求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开展改革后的教师资格国考工作,今后师范生和非师范生均须通过“国考”才能成为教师。对于在加入试点前参加了本市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但尚未申请教师资格证的人群,公告明确,将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根据规定,自2016年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试和认定工作一律按照教育部的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要求执行。自2016年起毕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必须参加改革后的教师资格考试,不适用“过渡办法”。
市教委介绍,过渡对象可以选择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过渡补考,也可以选择参加改革后的教师资格国考与认定办法。自2016年起毕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必须参加改革后的教师资格考试,不适用于过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