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员:十三五做好四方面工作建设金融强国
证券时报| 2015-10-14 09:30:02

10月14日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14日在人民日报上撰文表示,我国正在从资本与技术的承接者走向资本与技术的输出者。与之相适应,我们必须建设一个高效、稳健、开放的金融体系,努力建设金融强国。

  文章指出,金融强国往往以若干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大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为重要载体。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文章表示,为建设金融强国,“十三五”时期,我们应着力做好以下工作: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树立现代市场理念,不断拓展金融市场深度与广度,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着力建设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构建现代化金融监管体制,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文章强调,综合化经营、影子银行和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的发展,迫切要求加快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以确保金融安全。而中央银行在紧急关头的流动性救助是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手段。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完善现代化金融监管体制,理顺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加强中央银行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的功能监管,实现对新型金融业态的监管全覆盖,是保障存款人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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