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国家统计局14日发布数据显示,2015年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其中,城市上涨1.6%,农村上涨1.5%;食品价格上涨2.7%,非食品价格上涨1.0%;消费品价格上涨1.4%,服务价格上涨2.1%。1-9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4%。
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1%。其中,城市上涨0.1%,农村上涨0.1%;食品价格下降0.1%,非食品价格上涨0.2%0.3%。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9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92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0.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1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8.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62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17.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3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1.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5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1.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4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10.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5个百分点;蛋价下降10.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0个百分点。
9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0%。其中,烟酒及用品、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3.8%、2.8%、2.1%、1.4%、1.0%和0.8%;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2.1%。
据测算,在9月份1.6%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2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4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9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3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下降1.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3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1.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3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1.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3个百分点;蛋价上涨2.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3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0.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3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0.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1个百分点)。
9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衣着、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0.8%、0.5%、0.2%、0.1%和0.1%;交通和通信、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下降0.4%和0.1%。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万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