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曾被媒体称为“黄金大盗”的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裁宋文代自2013年被终审判处死刑后,在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已近两年,至今未被核准。随着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原政协副主席韩志然落马,多家媒体披露韩落马系因牵连宋文代案并被宋检举揭发。宋文代辩护律师昨天透露,宋文代在获知有关报道后在看守所内发表声明,称自己并未检举揭发任何人。
公开资料显示,宋文代曾在内蒙古高院任职,2001年年初辞职后创办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裁,公司曾被评为“中国黄金行业之首”。2011年12月15日,宋文代被抓。经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一审审理,认定宋文代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其中贪污罪涉案金额5290多万元、黄金58.9公斤、白银1.4吨,挪用公款2100万元。宋文代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上诉。2013年8月19日,内蒙古高院终审判处宋文代死刑。此后,宋文代一度被外界称为“黄金大盗”、“中国近30年最大贪污犯”。随后案件进入最高法死刑复核阶段,直到目前最高法尚未发布宋文代案的裁定结果。
今年6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宣布,由于涉嫌严重违纪,决定免去韩志然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副主席职务。有媒体报道称,韩志然的落马缘于他卷入宋文代贪腐案,“宋文代被抓及被判处死刑后,向有关部门举报了韩志然”。
宋文代辩护律师谢通祥昨天告诉记者,尚在看守所的宋文代看到有关报道后,于9月29日在看守所内写了一份声明,并通过律师转达。宋文代在声明中称:“本人与韩志然素无往来,对韩的情况一无所知,所以我无法检举韩,韩志然不是我检举的。”在声明中,宋文代自称“是个重情义、讲规矩、有良知的人,我绝不会去陷害别人,用检举别人的方式来保命”。
宋文代为何选在此时发表声明?其辩护律师谢通祥、谢修志表示,最高法复核宋文代死刑案已经两年,此案近期将会有结论。
今天,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文代贪污、挪用公款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对上诉人宋文代以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文代贪污、挪用公款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对上诉人宋文代以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天(10月15日),原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宋文代涉嫌挪用公款和贪污犯罪案经过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宋文代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