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截至9月末外债备案登记金额约合1200亿元
证券时报| 2015-10-15 11:20:01

10月15日讯:见习记者 张司南

  今年以来,发改委在利用外资方面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在15日的发布会上做了详细介绍,包括两大方面。一是进一步放宽投资准入。今年3月,报请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重点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直销、保险经纪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不再列入限制类,电子商务、连锁经营、钢铁、乙烯、输变电设备等行业的股比限制取消。李朴民表示,总体上看,这次修订限制类条目减少50%,有股比要求的条目减少40%。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开放度进一步提高,放宽了船舶运输、资信调查、汽车电子等领域准入限制。李朴民称,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推进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和可预期。

  其次,发改委在改革外债管理制度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9月14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对企业发行外债的管理制度进行重要改革,企业发行外债的管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大幅简化办理流程和时间,同时扩大外债规模切块管理试点,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发债,为企业“走出去”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提供了便利。

  李朴民表示《通知》发布后市场反应积极,截至9月末外债备案登记金额约合1200亿元人民币,一批核电、高技术、汽车制造、工程承包等领域的企业和大型金融机构赴境外发债,这项改革有力地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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