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金融联盟成立:中小银行抱团取暖新形式
财经时报| 2015-10-19 13:30:07

  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利率市场化改革逼近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中小银行面临的压力和挑战更大,发起成立联盟成为中小银行抱团取暖的新组织形式。

  随之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利率市场化改革逼近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中小银行面临的压力和挑战更大,发起成立联盟成为中小银行抱团取暖的新组织形式。继天津银行发起成立“环渤海银银合作平台”不久,10月15日,在第二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俄金融合作会议”上,中俄金融联盟在哈尔滨宣布正式成立。该联盟由中国最早开办对俄金融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哈尔滨银行与俄罗斯资产排名第一的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牵头联合发起设立。

  中俄金融联盟是中俄两国金融机构组成的非盈利性、开放式跨境金融合作组织,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合作”的联盟宗旨,为联盟内成员搭建联络、讨论及信息交流的非正式平台。联盟以“建立中俄经贸往来高效发展有利机制、促进中俄金融合作的全面发展,推进中俄两国经济主体本币结算”为主要目标,旨在加强联盟会员间在金融服务、风险管理、技术解决、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增进中俄两国在金融等领域法律法规的信息交流,并在代理行关系建立、双边本币结算及现钞业务、国际贸易及信保融资、组织银团贷款、中俄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以及在全球市场交易业务等领域寻求合作及解决方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尧表示,此次中俄金融联盟的成立,是实现中俄两国领导人确定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及“一带一路”战略,助力建立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动中俄两国金融及经贸领域务实合作建立的重要平台,有利于打造哈尔滨中俄金融合作中心、有利于扩大中俄两国货币直接结算业务、有利于促进我国对俄经贸企业“走出去”。同时,对于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开展卢布兑换、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人民币融资、人民币交易等业务,为企业提供跨境结算、贷款、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不仅务实有用,且意义重大。

  哈尔滨银行行长张其广代表中俄金融联盟成员宣读“共同宣言”,表示各成员机构按照“平等、自愿、自主、独立”的原则加入中俄金融联盟,并将在合作协议框架下,务实开展联盟成员间卓有成效的合作,相信在联盟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中俄金融联盟一定会为中俄两国金融领域的合作做出积极贡献。

  目前,“中俄金融联盟”初始成员由35家金融机构组成。其中,中方成员18家,包括包商银行、重庆银行、朝阳银行、阜新银行、富邦华一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哈尔滨银行、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银行、天津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俄方初始成员17家,包括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工业通讯银行、亚太银行、兴盛银行、滨海社会银行、滨海边疆区商业银行、第一捷克俄罗斯银行、和平银行、时代租赁公司、综合租赁公司、东西伯利亚咨询公司、俄中战略投资基金、达芬奇投资公司、PALLADA资产管理公司、俄罗斯银行协会、耐克丽斯银行、车林特银行。

  在当天的中俄金融联盟成立仪式上,吉林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与俄罗斯亚太银行、滨海社会银行签署推进中俄本币结算意向书;哈尔滨银行与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签署人民币银团拆借主协议;哈尔滨银行与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远东分行签署衍生品交易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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