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自由化和国企市场化是冲过改革深水区的主战场】笔者认为,金融自由化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利率市场化,即央行确定法定利率,而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存贷款利率;在央行已经放开一年期存款利率和全部贷款利率后,那么这个工作基本可以算完成。
过去几个月,中国的经济、金融领域出现了很多值得高度关注的大事:
首先是国家有关部门自7月初以来采取了一系列稳定市场的措施,“遏制了股市的恐慌情绪,避免了一次系统性风险”;其次是八月汇率中间价改革引发全球关注;再次,亚投行的成功组建及以美国为首的亚太国家达成TPP协议。
回顾过去2年来的深化改革历程,可以说,在经济、金融领域,金融自由化和国企市场化是当前能否越过改革深水区的主战场。
金融自由化已经进程过半
笔者认为,金融自由化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利率市场化,即央行确定法定利率,而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存贷款利率;在央行已经放开一年期存款利率和全部贷款利率后,那么这个工作基本可以算完成。
二是汇率市场化,央行八月修改了汇率中间价规则,这是朝正确的方向推进了一大步;尽管由于时机的选择过于敏感而引发了人民币争论,但在习近平主席访美期间的明确表态后,目前已经基本平息;甚至近期随着美元加息时点的争论,人民币反而随国际市场的趋势而略有回升。
需要指出的是,过去央行实质上可以人为确定次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但现在我们必须要充分借助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力量在汇率市场上进行真金白银的“博弈”了,有时甚至需要在岸和离岸两个市场进行操作。
需要再次指出的是:人民币汇率已毫无疑问地告别持续11年的单边升值之路。我们不仅仅要看到目前中国有3.51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同时也要看到过去2个月我们的外汇储备净减少1400亿美元;之所以需要强调“净减少”,是因为近2月中国仍是外贸顺差,而且我们还未计入期间来自于庞大外汇储备所带来的收益。
第三,金融自由化的关键还是资金配置能否市场化。这个问题很难界定:一方面,商业银行上市后,其资本及利率的约束大为增强,因此对于企业信用的约束大为增强,次级贷款已经大为减少,很大程度上这也是中小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制度原因(这实质上就是信贷的信用利差,如陆金所发行的60天产品利率达到5.8%,甚至超过了法定的5年期贷款利率80个BP).
目前最大的问题可能还是央行的货币政策在传递机制上的部分失效,这突出地反映在央行不断降息降准所释放的流动性,基本上大都在银行体系内流动(甚至有评论认为“钱在中央银行周围50米内流动。”)。很大程度上这是目前资产收益率曲线下降及与之对应的“资产荒”和实体经济贷款利率下降有限之间矛盾的体制内因。
我们不得不指出的是,过去10年来,至少在货币政策上,数量型的行政调控在政策效果上要远好于价格调控;尤其是宽松期更是如此。央行最新推出的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政策显然是货币宽松的又一力作,在有力托底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触发市场对企业杠杆率不断攀升的担忧;同时,这能否改善货币传导机制仍有待观察。不管如何,如果资金的价格机制不能真正形成,那么金融自由化就不能说成功。
国企市场化仍属初级阶段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确立了国企改革的基本原则,今年9月,国资委公布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之后,有关国企改革的大政方针似已确定。但是这个指导意见的指导性对市场而言可能仍不太够,至少部分内容没有讲得那么清楚。撇开企业定性问题不说,对于媒体解读的改革之后国资委将从“管企业”到“管资产”,坦率地说,这个转变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里笔者仅想谈谈五大原则中较为敏感的两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领导干部任免”问题。第一,关于“资产流失”。众所周知,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股东关心其资产会否被贱卖是股东的基本权利,因此《指导意见》予以强调是应该的。关键是如何防止?不管国企如何改革重组(如混合所有制改革),其中的要害是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表面上已有明确的规范,但还是问题不断。原因何在?首先是资产评估机构良莠不齐,其次是资产评估还是“卖方市场”,即资产评估机构面对委托人还是“弱势群体”;三是评估报告的法律严肃性不足,资产评估的随意性大(不同方法评估结果可能“天差地别”,如相当部分上市公司定增收购资产的历史盈利性很弱,但评估却是天价,这就是“评估魅影”的体现),同时一旦出现评估偏差,几乎没有什么“市场禁入”之类的惩罚措施。
所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果不建立市场化的机制,仅仅靠“规矩”是不够的;其中的关键还是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分级认证管理和严肃的惩罚机制。如果资产评估报告没有问题,那么实际定价究竟是打折还是上浮,这是要决策者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的,这是不怕有人浑水摸鱼的,毕竟决策是要留痕的。
第二,关于“领导干部任免”。《公司法》虽然已经颁布20多年了,但法人治理结构的现实被“各类理解”所主导。从此角度看,有必要修改《公司法》,明确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2/3以上的公司,实行CEO制度,由董事长兼任;这样,总裁的作用相应下降,也符合国际普遍规则。
笔者建议:对于“混改”之后的企业,大股东/国资委党委主要还是管理根据股权比例而派驻混改公司的高管;混改公司的法人治理应该具有独立性。所以,改革后,国资委从“管企业”到“管资产”的观点并不完整,应该是“管股权”为主,应该是通过股权比例在股东会行使权利;通过所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改革开放37年来,我们之所以在国企改革问题上反反复复,关键就是没有很好地解决好国企的市场特征。应该承认,民企的市场化是与生俱来的,但国企的垄断一定程度上令其漠视了市场化是企业的生存基础的真理。笔者坚信,国企改革惟有解决好市场化问题,中国的国有经济才能从根本上解放生产力。
顺便需要指出的是,我们需从战略高度认真研究TPP:过去10多年来,中国经济的重要增长引擎是WTO红利;虽然WTO还在,但TPP是否会最终或很大程度上替代WTO?以未雨绸缪计,我们不妨把TPP作为中国经济的磨刀石!显然,其着落点还是国企的国际竞争力。从此意义而言,国企市场化能否取得突破,不仅是中国能否越过改革深水区的标志,同时也是改革的制度红利可以兑现多大金额支票的大事。
从过去一年多的情况看,投资者对深化改革的制度红利充满了期待,相信这也是上半年股市火爆的主因之一;与此同时,最近也有不少人对中国股市是否是宏观经济的晴雨表产生怀疑。笔者始终坚信,市场经济规律一直在资本市场发挥作用:如果改革的深水区始终过不去,改革的成果没有落实到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那么即便是两融余额再增加10倍,最终也是昙花一现。没有宏观经济增长为背景、没有上市公司业绩的持续提升为基础,那么中国股市的熊长牛短的格局就不会改变。
(作者供职于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