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9日上午10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那么,共和国勋章获得者有哪些人?能享受什么待遇呢?
一、共和国勋章指的是什么?
共和国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荣誉勋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于2015年8月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十六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由国家主席向获得者授予。2016年1月1日正式设立。
二、2019年共和国勋章获得者有哪些人?
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根据主席令,授予于敏、申纪兰(女)、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女)“共和国勋章”。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将于2019年9月29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综上了解到,2019年共和国勋章获得者分别是于敏、申纪兰、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
三、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能享受什么待遇?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作为国家最高荣誉,主要体现在精神层面,其获得者应当受到尊重并享有相应礼遇。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按照“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对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工作待遇等方面享有的礼遇作了规定。主要是设立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节日集会等崇高礼遇;国家和社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卓越功绩和先进事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