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能评监督管理,跟踪检查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近期,发改委对上海、江苏、山东等12个省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