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滞留结转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 2016-12-09 14:31:52

为进一步用好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加强对滞留资金的盘活使用和拨付,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于近日安排七个督导组对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滞留结转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并提出整改通知和“三个确保”的要求(确保到11月底一个月内盘活使用和拨付资金比例占结转结余资金的50%以上;确保到今年年底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帐面余额占当年下达资金总量的10%以下;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直接扶持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比例占70%以上),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改的通知》(并脱贫办发[2016]38号),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太原市财政局会同市级扶贫部门,于2016年11月16日、18日,分别对太原市贫困县阳曲县、娄烦县清理滞留结转扶贫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认真听取了贫困县汇报,并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太原市完成“三个确保”的任务目标。阳曲县表示,在目前完成支出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完成“三个确保”的任务目标;娄烦县表示,积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三个确保”的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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