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金融办开展市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财经时报网| 2019-05-10 08:45:45

梧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市地方金融领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告

财经时报网讯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扫除地方金融领域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范围

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在梧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从事相关地方金融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具体名单如下:

(一)小额贷款公司(16家)。

梧州市侨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梧州市金洲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梧州市粤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梧州市易通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梧州市汇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梧州市同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梧州市万秀区鼎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岑溪市港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岑溪市裕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岑溪市宏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藤县创惠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藤县宏远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藤县宇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藤县佰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藤县宝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蒙山县鸿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融资担保公司(2家)。

梧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梧州市龙圩区钱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二、涉黑涉恶线索排查重点问题

结合要求,重点排查以下八类问题: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二是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的;三是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者协助开展业务的;四是高利放贷或者套取小贷公司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的;五是非法涉及“套路贷”、“校园贷”等的;六是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或者超范围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及其他金融业务的;七是地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涉黑涉恶组织或为实际控制人的;八是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经营违规行为。

属于此次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范围内的地方金融机构,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自觉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净化金融环境。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参与,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携手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对于举报和排查发现的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将认真进行研判,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政法机关,并全力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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