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办+地方法规”双监管 金交所产品将成小额固收理财新趋势
国商信联| 2019-06-10 16:26:22

过去一年多以来,中国金融市场经历了一系列强监管和整顿措施,风险事件的频发使投资者不得不重新树立对类固收产品的风险认知。截至2017年末,各类与“金交所”相关的理财产品规模已经超过万亿,成为了银行理财等产品之外不可小觑的小额固收类理财产品。

在选择小额固收类理财产品时,很多投资者都遇到过在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等机构挂牌、备案的产品。据媒体估算,截至2017年末,各类与“金交所”相关的理财产品规模已经超过万亿,成为了银行理财、信托之外不可小觑的类固收资产渠道。

然而,对于金交所是什么、由谁监管、以及跟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有何区别等问题,很多投资者可能并没有清晰的认识。过去一年多以来,中国金融市场经历了一系列强监管和整顿措施,风险事件的频发使投资者不得不重新树立对类固收产品的风险认知。在此背景下,希望通过梳理金交所产品的监管历史和逻辑,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一些参考。

一、什么是金交所?

“金交所”一词作为概称,是指各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主要功能是基础资产交易、资产收益权转让和信息咨询服务。金交所的股东一般由地方政府本身(如地方国资委)、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构成,且政府往往扮演控股股东或大股东角色。2010年前后,为了建立国有资产转让渠道,盘活不良资产和弱流动性资产,各地金交所陆续成立;之后,随着金融市场需求的日益丰富,金交所的业务范围也不断拓展,成为了不少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虽然历史较为短暂,但金交所的发展和中国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相互交织,快速走进了大众投资者视野。不得不承认的是,插上了互联网的翅膀后,金交所在创新性地满足实体经济金融需求的同时,也由于扩张速度过快、监管滞后等原因而积聚了一定风险。随着近来互联网金融的强监管趋势,各地金交所的业务布局也迎来了重大转折。去互联网化、严控风险、回归“金融服务实体”的基本思路,是现阶段金交所发展的主要方向。

二、金交所由谁监管?

作为经地方政府审批成立的机构,承载了国有资产转让功能的金交所,直接监督主体一般为地方国资委和金融发展服务(工作)办公室(简称金融办)。但由于对金融风险的重视,中央政府从金交所发展的早期就开始介入了监管。

2011年4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出炉(简称38号文),明确了地方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各类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职责,并设立了由证监会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即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地方政府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督导。文件提出了除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证券、期货交易所外(如上证、深证、上期货等),其他交易所不得向不特定公众发行标准化、集中化交易的金融产品,旨在防止出现各类以低买高卖模式炒作大宗商品、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地下交易所。

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又颁布了37号文,重申了上述清理整顿要求,并强调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交易场所,地方政府应予以关停取缔,并以书面形式将整顿结果汇报至联席会议。

中央政府的及早介入,从一开始就为金交所的监管确认了底线;而根据该监管逻辑,除了以上明令禁止的交易形式外,金交所的其他业务审批权则由地方政府掌握,这也为投资者较为熟悉的收益权转让、定向融资计划等类固收产品的诞生打下了基础。例如,2013年12月,天津市金融办发文批准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试点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浙江省金融办于2014年4月发文同意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发行定向融资计划产品。

各地金交所的快速发展为企业提供了传统金融市场外的创新型融资渠道,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丰富的产品选择。但是,在合规的金交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一些根本没有获得审批的地下交易场所也趁机瞒天过海,打着证券、期货、大宗商品乃至贵金属交易的旗号违法经营,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利益,引起了中央监管部门的再次关注。

2017年初,证监会在网站上发布《联席会议召开第三次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的公告,随后又于3月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二十问》,要求各地政府用半年时间进行交易场所整治的“回头看”活动,在十九大召开前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回头看”的要求下,各地方政府纷纷加强了对交易场所的检查监督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近300家交易场所和相关企业被列入了违规黑名单。此次市场整顿,无疑为后续建立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打下了基础。此后,随着中央金融强监管大幕的进一步拉开,对金交所的监管也进入到了更加严格、细致的新阶段。

三、金交所为何与互联网金融“分手”?

比起“回头看”和“二十问”,引起大众舆论和投资者对金交所更大关注的是2017年6月底出台的《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简称64号文),该通知由央行牵头、证监会、银保监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互金整治办)发出,要求各互联网平台在当年7月15日前停止与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

这里所说的“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也就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将金交所发行的权益资产通过“大拆小”、“团购”、“分期”等方式面向不特定公众发行的业务。此轮整顿前,在透明度不足和监管责任人缺失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不少借金交所名义,无固定期限、投资标的不清(或虚假)、涉嫌资金池问题的产品流向了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中小投资者。

64号文出台之后,包括陆金所、苏宁金融、京东金融和腾讯理财通等巨头在内的大部分互金平台都迅速下线了相关的金交所产品,很多金交所也选择主动关闭与互金平台的合作,划清界限(金交所产品不得在互联网上进行售卖)。

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的条件下,现阶段金交所的去互联网化有助于降低相关产品的复杂程度,减少因产品嵌套、再次包装导致的投向不明、期限错配、以新还旧等金融风险,有利于金交所在监管框架给予的原本定位下健康、稳定地发展。

四、金交所未来的监管趋势是什么?

可以预计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对金交所的严格监管阶段并未过去。在控制了违规互联网渠道带来的风险之后,地方政府也在陆续出台更加细化的监管规定,并通过资源整合的方式,打造集约化的、具有代表性的地方金融平台。

例如,江苏省金融办于2018年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监管工作的通知》,从产品发行、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产品备案、属地监管职责等五个方面做出统一规范,除了落实中央监管红线外,还规定权益产品发行人和承销人不得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或其利益相关方、金交所不得以各种形式变相向不特定公众推介产品,各产品备案须对接省结算系统,并实行一月一报、逐一审核的机制,并加强对发行人信用风险、担保人担保能力、基础资产的真实合规性等要素的审查。

2018年5月,广东省国资委则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确立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为省内唯一从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机构,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州产权交易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4家产权交易机构作为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子平台,具体开展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各平台之间将以交易系统、交易规则、信息发布、交易鉴证、收费标准和业务监管的“六统一”为基础,通过政策指引、工作督查、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等机制实现统一运营与规范运作。

通过梳理浙江、江苏、广东、宁夏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已经出台的规章,结合中央资管新规中的有关监管逻辑,未来对金交所的监管将持续在准入门槛、推介渠道、产品真实与合规性,以及操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深化、细化,并参考一行两会对全国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制度。试图以技术创新、监管疏漏来快速扩大业务规模的行为已成为历史。

五、投资者该如何选择金交所和产品?

在互金平台入口关闭之后,金交所仍旧会按照各地监管要求,向数量有限的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开放。投资者在选择金交所产品时注重考察三项标准:金交所是否合法合规,发行是否为优质公司,管理人是否有风控能力。

经过前期的整顿清理,非法经营和不合规的金交所的生存空间已经极小,但投资者仍要通过媒体报道、地方政府网站查询相关金交所是否被列入违规黑名单,或按照上述提到的合规要求比照金交所是否仍在从事违规业务。同时,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工商信用网站查询金交所的注册资料和股东情况,确认其是经过审批合法经营的机构。

在合规的金交所挂牌的产品,由于发行主体不同,也有着不同的风险系数。投资者应根据发行方自身实力、所处行业情况以及资金具体投向和回报产生逻辑来综合判断,对于投向不够明确、还款来源不清晰的产品要谨慎考虑。

总 结

在监管不断强化的趋势下,个人投资者获取类固收产品的渠道正在收窄,而金交所作为为数不多的满足现行监管要求的产品发行平台,对投资者来说有着重要意义。在互联网金融的野蛮生长时代走向终结之时,回归依托专业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正成为投资者控制风险、提升收益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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