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仲裁办在地方金融行业开展座谈调研 支持金融仲裁发展
财经时报网| 2019-07-12 17:14:57

财经时报网消息 根据青岛仲裁办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出的“调查研究,在科学决策贯彻落实下功夫”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一线工作法”,结合青岛仲裁办发起的“仲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攻势的具体部署,2019年7月10日上午,青岛仲裁委员会与青岛市地方金融行业协会及部分小贷、担保公司进行座谈调研,主要是检视在地方金融行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征求金融企业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青岛市小额贷款企业发展促进会、青岛市融资性担保企业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负责同志及法务人员、青岛城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青岛金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法务负责人参加座谈调研。

促进会副秘书长孙吉飞介绍了今年以来青岛市地方金融行业发展情况和地方金融企业在格式合同管理和仲裁条款适用的情况。近年来,青岛仲裁委员会联合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小额贷款企业发展促进会、融资性担保企业发展促进会,在地方金融企业积极推行格式合同管理和仲裁条款适用,大力宣传仲裁制度的快捷、专业、保密、域外可执行等特点,推行效果明显。两年来,统一了格式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两促进会与青岛仲裁委、市金融办共同修订制作金融企业抵押担保合同、质押担保合同、个人借款合同、公司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合同等5份格式合同,将仲裁条款纳入合同之中。在全市地方金融行业发展了100名仲裁调解员,在网上进行仲裁法律知识培训。全市49家小额贷款企业、44家融资性担保企业都统一使用已经规范了的格式合同,部分小额贷款企业、融资性担保企业合同已约定了仲裁条款。

各地方金融企业提出了目前在推行仲裁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地方金融企业作为准金融机构,法律保护意识相对薄弱,部分金融企业负责人对仲裁的认识存在偏差,仲裁收费过高,仲裁案件存在保全、执行难等问题。建议:青岛仲裁委员会组织地方金融行业负责人参加仲裁知识培训,多组织座谈、研讨,提升仲裁知名度;将金融案件的仲裁费用在现有基础上减半,使仲裁费用等同或略低于诉讼费用,以减轻地方金融企业的经济负担,让金融仲裁既经济又快捷处理纠纷,保障金融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青岛仲裁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将仲裁保全、执行案件具体的办理程序予以规范,出台专门规定,支持金融仲裁发展。

青岛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恒东同志认真听取地方金融企业对仲裁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尽快就企业提出的问题研究措施,逐一落实。各方还就仲裁法律普及、调解员培训、合同规范、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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