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华晨、胜通、永煤、五洋等遭点名
第一财经| 2021-09-18 09:21:14

欺诈发行、财务造假、隐瞒重大信息、挪用发行资金,债市违法违规行为在监管严查中不断暴露。

9月17日,证监会披露了打击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最新数据。2019年以来,证监会累计采取相关行政监管措施152家次,查处债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19件,其中涉及交易所债券市场14件,银行间债券市场6件。

上述案件当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通过篡改报表、虚构业务等财务造假手段粉饰公司业绩。据证监会介绍,胜通集团通过制作虚假的财务账套、直接修改审计后的合并报表等方式连续五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9亿元。

华晨集团则通过出售股权的方式累计虚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亿元,并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

二是对于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比如,华晨集团未按规定披露提前偿还部分企业欠款及向相关企业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等事项;永煤控股未如实披露货资金受限情况及股权质押等事项;宁夏远高未披露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等情况。

三是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风险识别、评估及应对程序不到位。

证监会称,五洋建设欺诈发行债券案中,德邦证券未按规定对应收账款等重要风险问题履行充分的核查程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及时调整项目风险级别并进一步追加审计程序。

四是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内控失范。

比如,富贵鸟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神雾集团可交换债资金用途与约定不符。

证监会周五表示,将进一步聚焦执法重点,坚持一案多查,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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