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寺桥套牌车闯卡案宣判】备受公众关注的“天宁寺套牌车闯卡案”今日在北京西城法院宣判。法院认定李某驾车以闯卡、闯灯及冲撞警车等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另一案中,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执行有期徒刑4年4个月。李某当庭未表示上诉。(北青报记者 孔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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