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文:不能把国企发展等同国进民退
人民日报| 2017-01-09 12:06:19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和政府坚持不懈地推进国企改革,这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然而,对于当下的深化国企改革,社会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一些人借机炒作“国进民退”、国企垄断,认为国有企业是特殊利益集团。针对这些认识误区,我们要在理论上明辨是非,在实践中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并非对立,不能把国企改革发展等同于“国进民退”。有人认为深化国企改革、拓展国有企业的市场份额,会使民营企业丧失市场话语权,导致“国进民退”。所谓“国进民退”,其实是把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完全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此消彼长。事实上,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都处于重要地位,二者良性竞争、相互协作、共同发展才是我国经济的基本特征。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无论是在企业数量、企业产值还是在就业人数、企业利润上,“国进民退”的说法都不成立。以2016年上半年的企业利润总额为例,规模以上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580.4亿元,同比下降8%;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0512.5亿元,同比增长8.8%。更应看到,我国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并非简单的谁进谁退,而是如何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国有企业大多以发展资本、技术和资源密集型产业为主,其任务主要是打造行业中的领军企业,以产业链、价值链形式带动众多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民营企业更多的是依靠“专、精、特、新”成为国际产业链、价值链竞争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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