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围 理财公司未来产品需差异化发展
金融投资报 | 2022-02-28 07:59:07

继贝莱德建信理财获得发行资格后,养老理财再次迎来试点扩围。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由“四地四机构”扩展为“十地十机构”。

在分析人士看来,随着市场逐渐成熟,未来养老理财在产品设计方面拥有更多的创新空间。其中,理财子公司具有匹配客户养老需求的天然优势,未来在产品设计与投研管理等方面均有差异化发展的丰富机遇。

本报记者 吉雪娇

试点扩展为“十地十机构”

具体来看,《通知》明确,试点地区扩大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试点机构扩大至“工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中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邮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和信银理财”十家理财公司。

其中,对于已开展试点的4家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由100亿元人民提高至500亿元人民;对于本次新增的6家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试点理财公司应当在试点地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试点地区销售养老理财产品,但不得超出试点地区进行销售。贝莱德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参照执行《通知》相关规定。

2021年9月,银保监会选择“四地四机构”正式启动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即工银理财在武汉和成都、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光大理财在青岛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期限一年。试点阶段,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以内。

随后,今年2月11日,银保监会明确贝莱德建信理财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城市为广州和成都。贝莱德建信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期限为一年,募集资金总规模先期限制在100亿元人民以内,实施过程中经过评估可再进行调整。

值得留意的是,此次《通知》要求,试点理财公司持续优化养老理财产品方案,提高信息披露准确度和透明度,增加长期限产品供给,不得变相通过期限结构化设计规避监管要求,不得宣传养老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

理财公司匹配养老需求

2021年12月,首批试点养老理财产品正式在武汉、成都、深圳、青岛发售,投资者认购踊跃。

而2022年以来,养老理财试点产品仍在不断拓展。“相较首批产品,运作模式更为灵活,除封闭式产品外,增设了开放式产品,客户操作更加便利。产品投资期限更加多样,除5年期产品外,进一步增加了2191天和无固定期限产品。”光大证券报告指出。

“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稳,市场反应积极,取得良好开局,在丰富商业养老金融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银保监会指出。

光大证券报告认为,现阶段,养老理财无论是试点金额限额还是试点城市范围方面,相较于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潜在发展空间均显著偏低,后续试点成熟后,预计将有序推广、扩容养老理财。“理财子公司根植于母行庞大的客户基础、便捷的金融服务网点、其他金融机构不可比拟的品牌声誉,是大众客群获得稳健存款利息和投资收益的主要渠道,具有匹配客户养老需求的天然优势。”

未来产品需差异化发展

那么,随着销售养老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增多,养老理财产品需要具备哪些特质才能吸引到投资人?对此,普益标准认为,从养老理财的定位来看,应该具备普惠、稳健低门槛、产品多样等特

具体来看,对于具有养老需求的投资者来说,费率高低将直接影响其投资需求,养老理财因其定位导致其收益率将不会太高,因此各种费率优惠将有助于吸引这类投资者;同时,养老理财投资运作过程中需注重稳健投资标的以固收类产品为主,同时适当兼顾收益,但不可投资价格波动较大的股票;且对于养老理财来说,不能设置太高的门槛,便于不同人群购买适合自己的养老理财

此外,目前养老理财尚属于试点阶段,养老理财同质相对较高,投资者的可选择相对较少。普益标准认为,未来随着试点结束以及养老理财的推广,不同银行应该在产品差异化方面多下功夫,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随着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围,对于投资者而言,如何选择相关产品也成为热点问题。普益标准认为,首先,养老理财产品虽然具有稳健特征,但不等于“刚兑”,仍具有风险属投资者要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养老规划、投资理念、资金状况等,判断是否要进行长期养老投资。二是各类机构的养老产品的侧重点和特点各不相同,因此投资者要结合自身需要,关注养老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风险偏好等情况选择与自身更相匹配的养老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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