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六部门联合发文规范海运口岸收费 营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深圳商报| 2022-07-05 09:40:29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7月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口岸办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海运口岸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港口、船公司、集装箱堆场、中介代理、检验检疫等企业经营服务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收费行为。加强价格自律和行业自律,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规范自身收费行为,对自身各类收费的种类、质、标准数额、服务内容和依据开展自查自纠,禁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对动态调整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为合理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市场行为提供依据。

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收费事项一律公开。要规范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行为,按规定在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官方网站、营业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并及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提高收费公开透明度。船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规定,严格执行运价及附加费等备案制度。各企业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做到收费项目全公示、全公开、收费名称和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对应统一。

此外,通知要求,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抵制行业内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鼓励行业企业良竞争,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记者 肖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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