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考招生政策:存在校园欺凌等行为的最后投档
央广网| 2024-03-21 11:26:15

央广网北京3月21日消息(记者 冯仪)日,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印发《2024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其中规定,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行“一依据一结合”,即依据初中学业水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通过统一的远程网上录取台进行。其中,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品德、学业水、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综合实践五个方面对学生形成写实评价,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供高中阶段学校参考。全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由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和有关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其中,在普通高中录取时,“5+2”区域普通高中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按照《〈成都市礼遇“成都工匠”十条政策措施〉实施办法》(成产改办〔2021〕7号)等文件规定,“成都工匠”子女、“成都市产业领军人才”子女优先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有市级及以上“新时代好少年”“劳动奖章”“劳动能手”获奖记录的优先投档。考生未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的、初中在校期间存在考试作弊、校园欺凌等行为的最后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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