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央行福州中心支行披露对多家金融机构的处罚信息,其中对兴业银行的千万级别的支付罚单受到市场关注。
图源于央行福州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根据公示表披露,兴业银行违法行为类型包括五项:一是为无证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二是为支付机构超范围(超业务、超地域)经营提供支付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三是违规连通上、下游支付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四是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五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公示表显示,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对兴业银行作出了“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87.51万元,并处1382.44万元罚款”的处罚。合计罚没金额约2469.95万元。
记者关注到,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还因为“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被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罚。
当日,央行福州中心支行还披露了对多家金融机构的处罚信息,包括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海峡金桥财产保险、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福建海峡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因违反相关规定,收到了监管部门相应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