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6日讯(记者李万祥)最高人民法院16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即将挂牌的北京金融法院准确适用法律提供制度保障。
据了解,《规定》的出台,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的重要举措。《规定》围绕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立足当前金融审判工作实际,服务国家金融战略实施,为即将挂牌的北京金融法院发挥专业审判职能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