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9日讯 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近日,浙江省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宁波兴鹏永盛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兴鹏永盛建设”)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新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032号的处罚文书显示,2020年12月11日0时5分,当事人在高新区绿城智翔GX05-01-13地块工地内实施的夜间建筑施工行为,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经查,绿城智翔GX05-01-13地块项目大股东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