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大监督格局。以资金、政策落实为方向,依托制度执行和流程监管,构建“预算编审、内部控制、绩效评价、投资评审、财政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推进监督常态化。围绕财税政策落实、预算执行、会计质量、非税收入开展日常检查,认真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全面提升监督管理水平。突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特别强化民生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基本民生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严禁民生保障资金“缩水”“打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各项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
三是突出跟踪问效。对财政项目管理部门和用款单位进行预算目标考核,真实检验资金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部门预算安排与评价结果挂钩,相应增减调整预算资金安排,形成良性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