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印发电能替代实施意见 有效推进电能替代工作
| 2017-03-23 14:02:54

为有效推进电能替代工作,特别是工业领域燃煤(油、柴)锅炉的淘汰及替代改造。3月14日,在《四川省电能替代实施意见》印发后,省能源局立即组织成都、德阳、绵阳、乐山、眉山、资阳等6市能源主管部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国网节能服务公司、华电四川公司、国电大渡河公司及德阳、绵阳、眉山市区域内近百家拟实施电能替代“煤改电”企业参加了电能替代政策解读暨企业对接会。

会上,省能源局详细解读了《四川省电能替代实施意见》,并安排部署了电能替代工业生产领域“煤改电”工作的总体任务与目标。实施电能替代是将四川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环境优势的重要举措,电能替代工作将通过政府搭建平台,整合电源、电网及技术资源,实现各方信息互通,按照“政府补贴一点、企业付出一点、发电和电网企业让利一点”的政策导向,形成合力,全社会共同推动电能替代工作。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国网节能服务公司、华电四川公司、国电大渡河公司分别介绍了在电能替代中拟提供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合作模式及价格政策等。

眉山市介绍了推进电能替代工作情况,并表示近期将出台电能替代实施方案,市县两级财政都将安排资金支持电能替代改造,努力将电能替代工作落到实处,力争到2018年底完成全域内现有燃煤锅炉的淘汰及替代改造工作。眉山市现有工业燃煤锅炉991蒸吨,全部实施电能替代预计每年减少煤炭消耗7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82万吨、氮氧化物0.52万吨、二氧化硫0.6万吨,并增加消纳电量21.4亿千瓦时,环保、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共赢。

最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节能服务公司于拟实施电能替代与企业进行了交流互动,相关企业针对合作内容、改造资金、运行费用以及能源综合利用、服务等进行深入沟通。与会一致认为,企业对接会很有必要,有利于电能替代工作深入有序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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