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财政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批复不及时、执行不严格、预算调整随意性强、预算监督机制不健全、对财政违规、违纪事件处理不力等问题,瑞金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强化预算管理。一是对预算全过程的管理。加大对预算的管理,注意编制的可行性论证,预算执行时的控制及预算决算后的评价相结合,在进行预算管理过程中充分吸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民主的方式进行决策,做到预算决策的科学化。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跟踪检查,要求资金使用单位定期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因资金节余造成资金浪费或因资金短缺而使项目不能顺利进行,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对预算资金的决算要求专家进行评估,并对预算的结果公开披露。二是对预算管理中权力的监督。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过程中做到专家论证、集体决策、人大批准并予以公告增加预算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另外,对预算资金的使用公开招标,防止“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防范腐败现象。同时,强化纪检部门及人大的检查力度,并对检查出违法违规问题除给予违纪单位处罚外,还给予违纪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重罚,加大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加强权力机关对预算的监督。一是强化对预算调整的监督。加强人大在预算执行中对预算调整的监督力度,强化预算的法律效力,严格控制政府追加预算的权力,明确可以追加预算的特殊情形。二是探索调整预算起讫时间。为了使权力机关能够切实监督预算的执行,探索调整目前的预算期间。使预算年度开始以后的3到5个月,政府所执行的预算是经过法定程序审批的预算,防止出现预算的盲区。
加快制度改革步伐,加大审计执法力度。一是变事后审计为全程监督。第一,探索实行预算草案审签制度。在每年财政部门编制出财政预算草案后,由审计部门对预算草案进行审计,签署或出具审计意见。然后,将预算草案和预算草案审计意见报送政府审定。第二是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审计监督,即提前介入,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跟踪审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事中审计”,防患于未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和责任问责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除了一年一度代表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之外,还将单项审计项目的结果直接向社会公布,其公布的内容更加详细具体。包括本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基本情况,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的基本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违反的政策制度,审计机关对所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以及对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等。必要时将本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和进行整改的情况一并进行公布。提高审计的透明度、增强公开性,促进政府部门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还人民群众以知情权,以民主监督来推动政府执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