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实效,牢固树立监督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服务作用,综合运用检查、督促、反馈等方式方法,在加强事后监督的同时,突出事前、事中控制。全面客观地反映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帮助有关单位解决制约发展的实际困难,站在解决问题、提供服务的角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规范管理为目的开展问题检查,着力规范共性问题,做到检查一个单位、解剖一个系统、规范一个行业。建立监督结果运用机制,逐步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到资金分配的因素范围,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整合力量,加强单位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在内,积极发挥财政内部业务管理部门的配合作用,加快构建市、县两级之间的互联、互通、互补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信息共享、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在外,加强与监察、审计、税务、巡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分工协作,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协同工作机制,避免重复监督检查。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专业机构在会计监督和财务审计方面的专业优势,提升财政监督的专业水平。
三是提升能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各县区财政部门着力将把财政监督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主动谋划财政监督的发展问题,充实年富力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到财政监督岗位上。注重财政监督人才培养,从业务知识、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入手加强培训,打造财政监督领域的行家里手、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