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预计可争取中央级资金941.49万元 支持农村改革发展
| 2017-04-01 16:08:59

近日,聊城市2016年度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圆满完成,预计可争取中央级资金941.49万元。

为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建立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长效机制,近年来,聊城市财政部门紧抓国家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机遇,全面落实奖励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奖励资金杠杆作用,调动了金融机构涉农放贷积极性,引导金融资源“下沉”农村、反哺“三农”,极大的支持了我市农村金融业务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支持了我市县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我局在收到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普惠金融专项的资金》通知后,第一时间着手布置相关县(市、区)做好准备,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迅速将政策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县域内每家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认真开展业务自查和申报准备工作。在各县财政部门完成两项资金的初审申报工作后,我们审阅了各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申报中缺少的资料和数据有误的情况,联系县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及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文件规定,经过认真审核,6个县(市、区)20家金融机构符合申报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资格,可予奖励涉农贷款增量115572.92万元,申请中央级奖励资金693.44万元;4个县(市、区)4家村镇银行符合申报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资格,可予补贴贷款余额41341.49万元,申请中央级补贴资金248.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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