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市加大农业招商力度 四措并举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 2017-04-05 15:09:30

一是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加大土地流转补助力度,市财政对新形成的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土地,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给予土地所属村级组织每亩100元的奖励。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对经产业部门认定的新开发建设用地规模500亩以上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市财政对土地流转费用给予400元/亩的补助(不超过流转费用的50%),连补三年。

二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沃土工程,提升农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加快先进适用农业设施装备推广应用,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智慧化。列入“机器换人”示范创建项目的,对中央、省直补目录之外的机具给予不超过购置价50%的补助;对通过评审认定的市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每个给予8万元的奖励。对列入市农业智能信息化示范点建设的,对农业主体购置的农业智能信息化机械与设施给予购置价50%的补助。

三是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加强良种良法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每年安排3个以上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并形成成果,市财政给予每个基地3-5万元的补助。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对连片规模500亩以上的标准化特色农产品基地,当年产品检测合格率100%给予每年每亩300元的奖励,对规模1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给予每年每亩600元的奖励。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对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集体为主体实施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农业项目分别给予实际投资额80%和60%的补助,对农业主体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给予50%的补助。

四是积极培育农业品牌。加大对义乌“红糖”、“火腿”、“南蜜枣”等传统品牌的保护和培育力度,进一步打响“义乌传统三宝”品牌。积极培育名企名品,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金华市级农林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2万元,对新成立的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次性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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