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履行主体责任 突出四大抓手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 2017-04-05 15:41:24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厦门市财政局进一步扎实履行主体责任,突出四大抓手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财政监督。在模范执行财经纪律的同时,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纪问责,切实维护好财经秩序。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区级财政收支管理情况、预决算公开情况等内容开展财政系统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监督检查,切实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

二是加强财政内控建设。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构建市财政局“一个基本制度+六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的制度框架。以建立制衡机制为核心,聚焦财政政策制定、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业务环节,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利运行,系统推进财政惩防体系建设,保障财税体制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健全公务支出管理体系,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只减不增。强化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紧盯“四风”问题,结合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四节”,开展经常性督查,深化专项整治,以实际成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四是联合纪检监察部门执纪。作为监督执法部门,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以强化“1+X”专项督查为契机,实行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对检查发现的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触犯刑律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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