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贯彻积极财政政策 持续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做贡献
| 2017-04-06 14:55:57

2016年,宝鸡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坚持“社会融资促发展”的工作主线,贯彻积极财政政策,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融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基金规模,扩大政策性补贴范围,持续为宝鸡市“中国金融生态城市”做出贡献。

一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进一步推动宝鸡市创业促就业工作提供有力支持。2016年,宝鸡市本级财政足额落实小贷贴息个人贷款5%部分和劳密企业贴息25%部分资金共654.46万元,争取中省小额担保贷款资金10251万元,中省市贴息投入共10905.46万元。2016年全市放贷2789笔,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4178万元,扶植5.3万余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29.04万余人,贷款余额50648.78万元;累计撬动金融机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9.79亿元,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18.57亿元,目前贷款回收率99.6%,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二是积极推广征信产品的使用,提高执行贷款贴息工作效率。把信贷扶持作为推动创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2016年,宝鸡市财政局加强财政小贷贴息资金对象和担保基金使用安全监管,努力做到贴息享受对象准确,担保对象诚实守信,到期还款。针对当前小贷工作存在着征信度不高,符合条件“门槛高”,政策执行效率低,存在着反担保要求条件多、放贷额度不够大、用贷期限短、贷款回收率成本高的现象,与人社部门和银行进行了沟通,建议执行主管小贷工作政策的人社部门与人行联系,加强担保贷款考查和回收,建立个人、企业的征信产品档案,人社和有关金融单位围绕个人、企业诚信度开展的相关业务贷款业务,全面提高宝鸡市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工作效率,提高社会诚信度。

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就业创业工作。扩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担保基金,加大对宝鸡市农民工、大学生等群体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切实落实返乡农民工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宝鸡市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市县两级共同承担、省级以奖代补的担保基金筹集补充机制。近三年来,市本级财政安排担保基金1000万元,带动县区财政投入担保基金2365万元,争取省级以奖代补担保基金1110万元和信合担保基金授信额度7800万元,“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省级以奖代补”的担保基金筹集补充机制初步形成。截止目前,全市累计筹集创业担保贷款基金20038万元。2016年全市安排用于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资金2717万元,其中:用于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补贴1728万元、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创业服务专项资金20万元、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782万元、大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及大学生创业项目成果展活动187万元。

四是全面推广银联公务卡试点工作。宝鸡市财政局全面深化推广公务卡试点工作,2016年市本级办理并维护公务卡共12382张,参与单位354个,刷卡结算额13294万元,较去年7469万元增加25%。截止目前,县区公务卡发放并激活21028张,参与单位1876个,刷卡结算额83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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