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市“三字”方针 加大财政投入 确保扶贫项目落地生根
| 2017-04-06 17:35:08

一是投入“足”,逐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扶贫项目落地生根。2017年计划投入扶贫资金8624万元,比2016年6445万元增加33%。其中,仅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20万元,比2016年增加720万元,增长45%;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项目资金3404万元,其中,统筹上级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资金2199万元,统筹本级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资金1205万元;清理收回存量、结余资金用于脱贫攻坚445万元。

二是帮扶“准”。扶贫对象选取精准,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动态调整,2017年确定2778人,4个贫困村作为脱贫对象。帮扶措施精准,加强调研,仔细摸排,全面掌握梳理村组户的情况,根据致贫原因,分户制定贫困户帮扶方案。完善《明光市贫困户种养殖业扶持办法》《明光市特色种养殖业脱贫行动方案》《明光市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方案》,确定28个特色种养殖业扶持品种,制定12个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进行详细规划,提升贫困村特色产业水准。

三是举措“实”。实行定点包保责任制,2017年市直机关选派411人,乡镇、街道1112人,村定点联系人1004人,实现定点帮扶和定点联系全覆盖;通过加强扶贫软件APP的使用,扶贫项目实施地点、规模、进度、扶贫联系人位置一目了然。强力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建立预警及督办机制,各建设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市效能办定期通报扶贫工程进度;探索资产扶贫新路径,完成资产扶贫理论和实践的突破,在2016年张八岭镇贫困村柴郢村“旅游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的双重脱贫模式试点基础上,继续扩大资产扶贫范围和资产扶贫模式探索;完成“三无”贫困户筛选工作,确定首期280户“三无”贫困户光伏发电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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