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标准建设。广州市花都区建设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统一依照“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统一建设、规范运作、资源共享、便民高效”标准,到2017年底可与市、区、镇(街)三级“五个一”平台综合信息系统互联共享,实现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标准化服务,60%事项可区内跨镇街办理,30%事项可跨区办理,个人类服务事项全城通办,87个个人相关证照、证明完全电子化流转共享复用,基层服务100%支持网上申请,业务上网办理率80%以上,全流程网上办理率60%以上。
二是统一要求考核。统一按照“绩效导向,以人为本;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分量化,准确恰当”要求,在各镇街自查自验的基础上,由区专责部门统一对建设成效进行全面、公正、公平、公开地量化考核。
三是统一内容验收。统一遵照《广东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建设考核验收办法》规定的“场所统一、系统统一、内容统一、制度统一、保障统一、群众满意、创新亮点”等七方面内容,分批次验收各中心(站)“三集中、三到位”是否规范标准,建设经费是否足额、及时、到位,组织、人员保障是否到位,信息网络系统是否互联互通、共享到位,网上网下是否安全一体,服务模式是否集成,服务内容的是否权责统一,便民利民,业务办理是否一站式、一条龙,群众评议是否满意。
四是初步成效优等。目前,花都区244个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建设进展顺利,首批191个中心(站)的“一站式”办理与“一条龙”服务已实现标准化、统一化、便利化,通过了区级初步验收,综合考核成绩91.5分,总体达“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