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县财政局应对政府转来经费报告实现“三做到”
| 2017-04-11 17:36:31

为有效规范政府转来有关经费报告的处理,不断提升报告答复水平、提高报告办结时效,主动为财政干部科学理财提供外部支撑,江西省吉安县财政局在应对政府转来经费报告时实现 “三做到”。一是做到文面统一、层次分明。该局要求报告办结的字体、层次逻辑要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15》:报告标题用二号宋体标注;正文的排印只能用宋、黑、楷、仿宋四种字体,均用三号字印制。正文中只有一级小标题的,小标题用黑体字排印;有两级小标题的,第一级小标题用黑体字排印,第二级小标题用楷体字排印;有多级小标题的,第一级小标题用小标宋体字排印,第二级小标题用黑体字排印,第三级小标题用楷体字排印,第四级小标题用仿宋体字排印。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进行标注。该局还要求在语气上做到委婉、不生硬;在语句上要做到精练、不啰嗦;在段落处理上做到明朗、不呆板,对文字表述时要根据内容的轻重缓急进行分段处理,杜绝一个经费报告一个段落到底,在文面统一的基础上实现版式活跃。二是做到条理清晰、依据充分。在对政府转来报告进行答复时,该局要求应有明显的答复逻辑和具体的事例对比。首先在报告答复中应有“政府转来《关于……的报告》已收悉。”、“经核(经了解),”等相关语句(词语)的表述,明确郑重其事答复报告;其次在对财政资金提出分配或拒付意见时,应做到依据充分或据实据理说明:要么是有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或相关文件要求、要么罗列市内其他县市区的同类情形处理意见、要么通过对近年来发生此项经费进行纵向对比,在资金安排上既做到锱铢必较又让来文单位心服口服。三要做到强化责任、限时办结。有效明确责任主体,该局要求报告答复人对报告文面、文稿校对等方面工作实现文责担当,为方便县政府办对报告未尽事宜的对接,要求在报告文面底端打上“联系人:×××单位(股室)×××”和“联系电话:×××”。建立限时办结制:对一般批示件或一般资金报告在3个工作日内办毕;对情况较复杂的批示件应在5—7个工作日内办毕;紧急批示件应在当天办毕;对一时不能答复的应分别向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与来文单位做好解释工作。在报告答复完毕后,标注好答复单位和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邹建炘)

(江西省吉安县财政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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