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实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
| 2017-04-12 14:15:2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吉安县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实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费开支。

一是严格控制会议召开规模。将全县党政机关会议分为5大类,明确规定各类会议的报批审定机关,严格控制参会代表人数及工作人员数量。

二是明确会议开支范围标准。明确规定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并对会议费开支标准严格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即一类会议280元/人.天、二类会议240元/人.天、三类会议200元/人.天、四类会议200元/人.天、五类会议110元/人.天,对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的会议费,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三是内部资源优先使用原则。各单位召开会议原则上应在县委小礼堂及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如确需在上述场所之外租用会场的,必须到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四是政府采购确定定点场所。经过公开招标,最终确定吉安县庐陵宾馆、吉安县皇冠大酒店、吉安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作为吉安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同时明确会议场地租金、伙食费以及客房住宿费等协议价格。上述3家企业服务期限为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

五是严禁现金方式结算费用。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吉安县财政局 黄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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