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塔城地区财政局把内部控制度体系建设作为财政监督重点工作之一,提出了积极应对新常态下财政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把内控建设抓实抓好。
一是成立机构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局长担任主任、其他局领导担任副主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地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委员会,下设内控办负责日常内控统筹事务,由监督检查局、办公室、人教科组成。建立以内控委为龙头,覆盖财政局各科室、岗位、人员的内控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结合地区财政局工作实际,在目前实行的《塔城地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的基础上,将结合自治区今年准备研究制定的《自治区财政厅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考评办法(试行)》,进一步修订完善。树立全地区财政监督“一盘棋”理念,主动指导各县(市)财政部门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
三是实现财政内部监督的成果共享。按照财政部门内控架构顶层设计需要,积极与地区纪检组、巡查组、本局人教科等单位、相关科室沟通,互通共享财政内部监督的成果,确保财政部门“网格化”防控内外部风险的能力更强、措施更多、手段更娴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