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改委召开辽宁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工作协调会议
| 2017-04-19 14:04:29

4月12日上午,我委召开辽宁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工作协调会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委、统计局、林业厅、海洋和渔业厅、气象局、测绘地信局、地震局等单位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去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统计局、林业局、海洋局、测绘地信局、中科院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2043号),要求各省组织开展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工作,并于2017年6月底前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等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经省政府同意,我委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具体承担此项工作。此次会议,就是要做好中科院地理所调研、考察的准备工作,协调有关单位配合提供相关数据和情况,并正式启动我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工作。

会上,发展规划处传达了国家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工作的要求,说明各单位需要提供材料的具体内容。参会的同志们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对分工和工作任务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了材料提供的单位。这次会议还议定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下一步,将召开联络员会议,共同研究推动我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和监测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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