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市采取有效措施 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带动农民增收
| 2017-04-20 17:53:37

葫芦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并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贫困户增收致富。一是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葫芦岛市委书记孙轶同志在建昌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调研时明确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借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有利契机,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好中央和省有关政策。二是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加大投入力度。2017年,根据葫芦岛市委、市政府要求,市财政安排30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用于建昌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要求建昌县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尽可能安排贫困家庭人员到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中务工,带动贫困家庭和农民共同致富。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近期,按市委、市政府要求,葫芦岛市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该市2016年试点村工作开展情况逐一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明确要求县区做好2017年试点村的规划立项工作,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截至目前,该市2016年各试点村集体经济经营项目已经正式运行,其中部分试点村已实现较好收益。2017年试点村有关工作正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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