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坚持把金融作为扩大投资的主渠道 推动金融资本向实体经济流动
| 2017-04-24 14:39:16

2016年,赤峰市坚持把金融作为扩大投资的主渠道,持续放大投融资规模,有效扩大了金融供给,推动了金融资本向实体经济流动,大力推动投融资改革创新,全市金融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

PPP项目实现重大跨越。全市确定了总投资近千亿元的71个重点项目,39个项目开工建设或落实社会资本方,吸引社会投资360亿元,PPP入库项目、示范项目、落地项目均居全区第一,取得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全国第五的突出业绩。

投融资平台建设实现重大跨越。整合组建城投、交通、兴农、文旅4大国有投融资集团,资产总额1758亿元,极大地提高了政府投融资能力,为赤峰东部工业走廊、城市改造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三年行动计划、农牧业“3661”工程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资本市场发展实现重大跨越。2016年我市通过组织申报、旗县区政府择优推荐、专家评审等步骤选出24家我市重点帮扶的拟上市企业,对入选的企业我们将从领导帮扶、股权介入、项目倾斜、政策激励、对外推介、智力引导6个方面大力推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金融政策支持实现重大跨越。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赤峰市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奖补办法》《赤峰市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实施方案》《赤峰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办法》《赤峰市金融专家顾问工作规则》《赤峰市本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对全市拟上市企业实行专项推进的通知》6个配套文件。在《赤峰市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奖补办法》,其中对以我市为中心,辐射全区或周边地区的区域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省级分行(分公司),给予一次性开办经费补助500万元。对银行市级分行,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经费补助;对证券公司市级分公司,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经费补助。在《赤峰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办法》中,对我市企业实现上市的奖励2400万元,对外埠企业迁入我市上市的奖励3400万元,对企业在新三板实现挂牌的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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