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四项措施全力打造便民、优质、高效服务窗口
| 2017-04-25 15:04:48

为确保“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坚持把“严纪律、转作风、提效能、促服务”落到实处,全力打造便民、优质、高效服务窗口。

一是重申制度,强化服务意识。重新学习与服务相关的制度,再次重申《中心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中心服务工作规范》等制度要求,并加强日常督查巡查,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规范服务的管理机制。

二是细化分工,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梳理各部门岗位职责,细化工作分工,同时将2017年中心工作要点、考核指标逐一细化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按月公示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严厉问责,以此倒逼中心干部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高。

三是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梳理优化办事流程并网上公示,在中心外网设置主任信箱、作风建设“两学一做”征求意见箱,以及在评标区设置征求意见箱等方式,主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整改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强化学习,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干部开展经常性业务学习与讨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培训,使干部不仅熟练本岗位业务,对其他岗位业务也要有所知晓,尤其是对外服务电话负责人,要全面掌握采购业务,力求缩短采购当事人咨询时间,树立良好对外服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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