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市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5%进一步下降为1%
| 2017-04-28 14:49:22

近日,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根据中央和省文件精神,连云港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市地税等部门研究出台了连云港市失业保险降费率文件《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5月1日起,该市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5%进一步下降为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的比例不变,仍为0.5%。降费率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参保单位今年前四个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在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减。经测算,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2017年-2018年将为我市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12亿元。此次降费是我市从2015年以来第三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015年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为2%,2016年、2017年降低为阶段性下降,执行期限至2018年底,主要为减轻企业负担,单位费率由1.5%降为0.5%,个人缴费费率为0.5%不变。

精彩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