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采取四项措施 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工作顺利开展
| 2017-05-22 14:15:19

曲靖市被国家确定为云南省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唯一试点城市后,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财政、地税、保险协会和各保险公司的职能、职责,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是组织省内多家主流媒体和有关部门及70多家企业单位围绕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政策、产品信息、个税抵扣、保障细则等具体内容进行了宣传报道,在办税服务厅LED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对相关规定进行滚动播出,同时通过“QQ”群、短信、微信等互联网方式主动宣传。

三是对首批经国家保监会批准有资质的可以从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4家保险公司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有关政策规定的专题培训,使相关人员熟悉并掌握具体的操作规定和规程,并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曲靖市开展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

四是各级地税部门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管理,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严格落实好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政策,防止部分纳税人滥用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税款流失。

目前,全市共有参保单位27户,参保人数共计557人,享受税前扣除的人数为339人,税前扣除额约5.9万元,减税规模金额约0.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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