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将重点抓好5方面工作
| 2017-05-22 15:29:44

2016年,广西财政按照“六个精准”特别是“资金使用精准”的要求,在39个试点县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39个试点县通过规划引导、项目支撑,搭建好统筹平台,集中力量精准扶贫,2016年共整合资金163.6亿元,初步形成“多少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有力地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2016年减贫人口111万,减贫人数在全国排第一位,减贫速度在全国排第二位。2017年,广西以更大力度、更高要求在全区54个贫困县全面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54个贫困县年初共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87.4亿元。为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财政资金使用的体制机制改革,支持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为全区完成脱贫摘帽目标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2017年广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将重点抓好5方面工作。

一、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2017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一年,也是整合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全面推开的主要一年。广西要求各地财政﹑扶贫部门要在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将整合试点摆在脱贫攻坚和财政支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动真格﹑求实效,确保整合试点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自治区财政﹑扶贫部门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通报进展,研究问题。广西将加强对试点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的把关和指导,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条款,将督促贫困县及时修订完善。另外,广西要求试点贫困县主动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协调机制建设,明确本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协调办公室的工作职责、部门联络员和工作运转机制。

建立问题反馈机制。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及时反馈整合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准确传达财政部﹑国家扶贫办关于整合试点的工作要求。同时,要求试点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协调机构要及时研究处理各县在开展整合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于属于本县职责和权限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研究妥善处理,属于超出本县职责和权限的,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和扶贫办上报。

二、完善资金整合方案编制

要求试点贫困县编制2017年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并按照程序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把报备的试点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汇总后向有关部门通报,作为各部门加强指导﹑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

同时,广西要求试点贫困县依据县级脱贫攻坚规划科学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着力提高方案编制的合理性和操作性,方案一年一编,在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事求是确定本年度计划整合的资金规模和对应的建设任务,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上,避免大而化之或设定不切实际的目标。每个具体项目应至少包括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建设任务﹑进度计划﹑责任单位等基础信息。考虑到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规模年初难以确定,编制方案时资金规模可以参考上一年度末执行数确定,允许试点贫困县根据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对方案的资金规模做相应调整,原则上最迟不能超过下年的二月前完善调整方案并重新报备,调整数为最终数。

三、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

自治区加大对试点贫困县的倾斜支持力度,为整合试点提供资金保障。对于纳入整合范围的各项涉农资金(含提前下达资金),自治区采取“切块下达”,不再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试点贫困县要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占纳入整合范围资金规模的比例,做到“应整尽整”。试点贫困县要加大力度推动实质性整合,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试点贫困县要认真记好资金整合账,对于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要按程序及时调整预算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试点贫困县要将整合资金尽快分解下达到责任部门或者项目主体,加快项目实施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四﹑规范整合涉农资金管理

整合的各项涉农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实施单位依据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施工进度,提出支付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出具意见后,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县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和会计核算;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对资金拨付申请及凭据的真实性、合规性提出审核意见并对审核意见负责。

五、强化资金整合考评

自治区从今年开始对试点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各试点贫困县财政和扶贫部门要在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县实际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考核考评体系,及时做好2016年整合试点的项目验收、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动态跟踪和检查及分析监测评价,保证整合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

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广西结合2016年各试点贫困县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际情况,选定河池市凤山县、百色市西林县、凌云县,南宁市马山县、崇左市龙州县、桂林市龙胜县、防城港市上思县、贺州市昭平县等8个贫困县作为我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示范县。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办对整合试点工作开展经常性调研和督导,分析及时解决整合试点中的共性问题,着力加强对示范县的跟踪指导,加大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试点贫困县的资金奖励力度。广西要求8个示范县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实施,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和改革经验,要求示范县联系周边4-7个试点贫困县,进行模式共学、经验共享,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作用,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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