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英山县南河镇财政所完善管理措施 推动村级三资监管规范化发展
| 2017-05-23 13:58:01

年初以来,英山县南河镇财政所切实完善管理措施,加大村级三资监管实施力度,有效推动村级三资监管规范化发展。

一是加大现金收支管理。重新核定发放21个村收款收据,新收据所收取的现金(或非国库集中拨付的资金)由村报账员保管并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缴存到农村财务中心账户,资金会计凭村报账员交来的指定银行进账单,开具到账通知单。缴存在财务中心的资金,除补充备用金外,不得支取大额现金,备用金核定为3000-5000元。单笔少于备用金的零星、小额支出可以在备用中支付,单笔大于备用金的支出一律通过转账方式结算。

二是创新报账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下行,推行村级财务镇村两级会审制。由镇纪委工作人员、镇联村国家干部、财政专管员、村两委及村监委会全体人员共同组成会审组,对支出会计凭证进行现场审核,财政所、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三方面对面开展报账、审账、记账工作,当面答疑解惑,促进村级财务会计管理更加公开、透明。纪委工作人员和镇联村国家干部负责监督整个会审过程。推行村级财务镇、村两级会审,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规范民主决策和招投标。重大支出事项及项目建设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建设必须有确定的资金来源,不得通过举债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应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决算。财政驻村专管员实地查看需建设的项目属实后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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